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 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 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 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 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 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 理。 (1)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21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4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 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 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 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 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租赁准则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使用权资产 286,806,894.48 286,806,894.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140,660.00 39,439,547.50 47,580,207.50 动负债 租赁负债 256,519,009.05 256,519,009.05 应付账款 905,394,731.84 -9,151,662.07 896,243,069.77 2.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 均值为 5.23%。 3.根据 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 准则的实施问答,其变更对上期可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营业成本 3,344,481,033.39 117,507,470.50 3,461,988,503.89 销售费用 550,131,233.51 -117,507,470.50 432,623,763.01 购买商品、接受劳 2,858,383,550.34 117,507,470.50 2,975,891,020.84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554,880,160.76 -117,507,470.50 437,372,690.26 动有关的现金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 的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