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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林股份:恒林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1.00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4 股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2/7/13       -           2022/7/14       2022/7/15     2022/7/1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扣减回购专

用证券帐户的股份 2,332,423 股,即以 97,667,57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7,667,577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每 1 股转增 0.4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39,067,031 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

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①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进行现金红利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公司流通股将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

的送转比例) ÷总股本=(97,667,577×0.4)÷100,000,000≈0.3907。

       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97,667,577×1.00)÷100,000,000≈0.9767 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

-0.9767)÷(1+0.3907)=(前收盘价格-0.9767) ÷1.3907。



三、          相关日期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2/7/13      -           2022/7/14       2022/7/15     2022/7/14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王江林先生、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王雅琴女士、王凡先生所持有股份的现

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及证券投资基

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对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待其转让股票

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账

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

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于 2009 年 1 月 23 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

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

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

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
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

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

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因此,对于香港市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包

括企业和个人),按照 10%的适用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0 元。

    (4)对除QFII以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

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

币 1.00 元。


五、       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100,000,000    39,067,031       139,067,031
1、 A 股                                 100,000,000    39,067,031       139,067,031
三、股份总数                             100,000,000    39,067,031       139,067,031



六、       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 139,067,031 股摊薄计算的 2021 年度每股收益为 2.47
元。



七、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