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林股份:恒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我们对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合规性、
合理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到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长
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
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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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额度范围
内提供担保,其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且公司对被担保方具有实际控制权,其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
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
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我们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结论。
六、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契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建
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更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我们对该议案
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秦宝荣、徐放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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