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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柯力传感:独立董事意见2021-04-28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
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重点关注了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报
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予以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
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
允性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1 年度预计
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交易
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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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在预计的关联公司及额度范围内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四、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度薪
        酬标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1 年
 度薪酬标准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
 度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标准是参照公司所处的行业、
 规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薪酬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确定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度薪酬标准是合理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结
合了公司的生产发展实际情况,而且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
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拟以【自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浙(2019)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
0271007 号,坐落:金山路 120 弄 1 号全部)】为其中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抵押担保,该等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及相应的抵押担保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核查,《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
 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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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制度。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
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
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
面和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财务报表的
有效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八、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在发出《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
了我们的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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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
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重点关注了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对报告中所披露的内容予以认可。


     十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提名,
 现拟提名王国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了王国铭的简历,认
 为王国铭在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等方
 面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宁波柯力传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们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总经理的提名,
 现拟聘任王国铭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审阅了王国铭的简历,认为王国铭在教育
 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等方面均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认为《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可以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
     十三、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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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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