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力传感:柯力传感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公告2021-08-03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1-035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公司生产基地合理化布局的需要,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郑州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10 亿
元人民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柯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基地合理化布局的需要,公司拟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
会签订《项目投资意向书》,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以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项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关于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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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柯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郑州柯力”)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郑州柯力年产 600 万只高精度应变式智能传感器及工业物联网项目。
2. 实施主体:郑州柯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3. 项目资金:公司自筹
4. 项目规模:总投资不超过 10 亿。
5. 项目选址及用地面积:项目选址位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南部,建设用地约 119 亩。土地
使用权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
6.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不超 48 个月,计划在 2025 年 10 月前正式投产。基
础设施建设在土地招拍挂后 36 个月内完成。
7. 项目投资进度:
内容/时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4 年 合计
完成总投资
2.3 2.3 3.7 1.7 10
(亿元)
8. 项目收益预测:在项目竣工投产后 2026 年营收达到 10 亿元。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本次项目的资金为公司自筹,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将会把公司现有的部分产能转移到郑州公司,可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并实现以下 3 个目标:
1、为公司的北方客户提供更快、更优质的服务
2、搭载中欧班车,大力拓展中东欧、俄罗斯、乌克兰等欧洲国家的市场
3、河南是公司工业物联网重要客户聚集地,公司以此为契机,大力发展工业物联网应
用(包括畜牧业智能化养殖物联网系统研发中心、起重机械物联网系统研发中心、智能物流
装备研发中心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方式进行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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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的风险。竞拍之后尚需完成签署出让合同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事项。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所涉及的项目投资规划,需通过立项备案、环评、施工许可证等
政府备案及审批手续,后续的协议履行和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但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可
能存在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波动、市场环境变化而导致达不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4、公司固定资产增加、计提折旧和摊销增加,存在盈利减少的风险。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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