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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2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沟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将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 2019 年度关联交易,系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我们认为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是双方依照
“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兆迎、郑晓明、张恒金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