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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祥新材: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30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三祥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45%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为增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提高公司在锆产业中的整体实力,提升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辽宁华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
宁华锆”)45%股权。公司本次收购辽宁华锆 4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价格公允,是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协商
一致而进行。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兆迎、郑晓明、张恒金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