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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关于未披露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2018-03-28  

						公司代码:603665                                                  公司简称:康隆达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一.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
办法》、《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重大规章制度。公司通过制定
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机制能够有效运行,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相关制
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会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实现了公司规范、安全、有效的运行。
      根据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
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对于公司重大投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金额及权限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审批或经股东大
会批准,有效地控制了经营业务活动风险。


二. 未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说明
1. 是否存在非强制披露的特殊情形

    √是 □否
    非强制披露特殊情形是:新上市


2. 具体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 证监许可[2017]23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一号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中第二条第二
点规定:新上市的上市公司应当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
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处于内控体系建设期内,因此未披露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间芳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