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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8-06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
发区纬五东路 7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7,608,9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7.608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陈卫丽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越南安全防护新材料及安全防护产品(一
     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67,608,99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对外投资
       越南安全防护
       新材料及安全
 1                        4,729,82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防护产品(一
       期)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倪金丹、朱佳楠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