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隆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2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康隆
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18
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2018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说明及意见
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说明及意见
2018 年度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发生延续到本期未履行完毕的对
外担保事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为 0 元。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蔡海静 刘凤荣 朱广新
时间: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