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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 8 月 28 日,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有关财务报表项目列
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采用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
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5 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本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报表科目采
用追溯调整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
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
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综上,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