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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3-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康隆达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康隆达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隆达特种
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 号)批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 3 名股东,分别为绍兴上虞
东大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针织”)、张惠莉、杭州裕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裕康投资”)。上述股东持有限售股共计 62,729,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62.73%。其中,东大针织持有 36,479,166 股,张惠莉持有的来自 Dongda Holding Co.,
Ltd(以下简称“东大控股”)协议转让的 18,750,000 股,裕康投资持有 7,500,000 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票将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25,0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5,000,000 股。
    2018 年 3 月 13 日,公司 5 名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持有的共计 12,270,834 股解

                                        1
禁上市,持有人分别为浙江满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满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浙江乐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浙江双友实业有限公
司)和杭州高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1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7,270,83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2,729,166
股。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
引起公司股本总数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
股份限售的股东东大针织、张惠莉(承接东大控股在公司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裕
康投资对其所持有股份的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间芳先生、张惠莉女士及张家地先生、控股股东东大针织,
以及股东东大控股、裕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则持有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间芳、张家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收盘价进行相应调整)低
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
长六个月。待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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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
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失效。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东大针织承诺:自持有康隆达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东大针织计划减持
部分股份,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期末东大针织持有的康隆达股份总数的
5%。
    张惠莉承诺:自持有康隆达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张惠莉计划减持部分
股份,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期末张惠莉持有的康隆达股份总数的 5%。
    裕康投资承诺:自持有康隆达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裕康投资计划减持
康隆达股份,减持比例最高为其所持康隆达股份的 100%。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东大控股与张惠莉女士于 2020 年 2 日 2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大控股
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18,7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5%)转让给
张惠莉女士。截至 2020 年 3 月 9 日,东大控股与张惠莉女士完成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
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侵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2,729,1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73%;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13 日;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申请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1   东大针织        36,479,166             36.48       36,479,166       -
   2   张惠莉          18,750,000             18.75       18,750,000       -
   3   裕康投资         7,500,000              7.50        7,500,000       -

                                          3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申请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合计             62,729,166                62.73       62,729,166             -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62,729,166 100.00%       -62,729,166                  -          -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6,479,166    58.15%      -43,979,166                  -          -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8,750,000    29.89%      -18,750,000                  -          -

3、其他                                 7,500,000 11.96%        -7,50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7,270,834 37.27%        62,729,166      100,000,000      100%
            股份总额                 100,000,000    100%                  -    100,000,000      1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隆达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康隆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康隆达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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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孔   磊




                         翟   程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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