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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0-04-14  

						         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
行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隆达”、“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以来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孔磊、翟程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 年 4 月 1 日-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孔磊、吕钧泽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察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 2019 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审阅公司 2019 年审计报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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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6、核查公司 2019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康隆达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
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
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公司 2019 年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 2019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
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
日,康隆达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
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康隆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
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保荐人逐月核对
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人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康隆
达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以及变更后的项目使用,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良好。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康隆达制定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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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反《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并就关联交
易协议、对外担保合同、对外投资协议等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保荐人认为:
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 2019 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系正常经营活
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未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违
规担保的情形;未发生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查阅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与财务负责人沟通,保荐机构了解
到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74,201.09 万元,营业利润为 7,704.47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040.34 万元,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25.87%。保荐机构审阅了发行人的财务数据,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
情况及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发行人的管理层进行了访谈。经
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受行业竞争和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三季度
营业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有所下降;公司已对业绩情况进行认真
分析,并做出后续改善经营业绩的相关安排,保荐机构后续将持续关注。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受行业竞争和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三季度营业利润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有所下降。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积极关注,采取有效措施以
改善经营业绩。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康隆达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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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康隆达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自
上市以来,康隆达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康隆达
首次公开发行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
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受行业竞争和公司战略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康隆达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滑,
保荐机构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改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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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孔   磊




                         翟   程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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