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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将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
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1 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事宜的决议将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公司股东大会原审议通
过的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宜如下: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
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
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
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
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
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锁定及上市等事
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
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
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8.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
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制定、落实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并根据未来新出台
的政策法规、实施细则或自律规范,在原有框架范围内修改、补充、完善相关分
析和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10.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中,第 4、5 、9 项的授权有效期延长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其余事项的授权有效期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1 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