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康隆达: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0-04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经营情况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800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00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4,800 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收购
公司股份的活动。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二)要约方式;                        行。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      质押权的标的。
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东,将其持有的(包括其配偶、父母、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券的,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限制。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 款规定执行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披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
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       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
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
制。                                     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
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董事的忠实
义务和第一百条(四)~(六)关于勤   义务和第一百条(四)~(六)关于勤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
员。                                 员。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第一百三十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
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刊   交易所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指定       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为刊登公司公
报纸。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
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指定网站。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
相应的分割。                               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时报》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
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单。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
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
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
定的最低限额。                             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第一百九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内       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60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
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         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
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申报其债权。
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         权人进行清偿。
人进行清偿。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全文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公司章程》。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变更注
册资本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