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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0-04-3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19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蔡海静女士、朱广新
先生、陈卫丽女士,其中蔡海静女士为主任委员,蔡海静女士和朱广新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发生人员调整情况,三位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能胜任其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会议具体召
开情况如下:
    1、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8 年财务会计报表》,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8 年度的财
务审计工作。
    2、2019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18 年财务会计报表及初步审计意见》,同意以此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4、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可以依据该报告的基本财务
数据编制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19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两个议案,认为
公司可以依据该报告的基本财务数据编制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6、2019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可以依据该报告的基本财务数据编
制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与其召开见面会,沟通审计中的有关问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进行了客观评估,认为其作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自聘任以来,该所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
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
客观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向公司建议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落实
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1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报告,对上述报告的编制
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上述报告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就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促。2019 年度,公司紧紧
围绕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完善公司规章
制度,同时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查工作,针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相
应的指导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
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见面会或其他沟通方
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
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
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有效地监督上
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
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展望 2020 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发挥监督职能,持
续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督导,同时加
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