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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24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
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调整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调整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内容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预案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事项的修订,就因公司权益分派等事项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其他内
容与此前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调整事项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蔡海静                   刘凤荣                     朱广新

                                               时间: 2020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