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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隆达:康隆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及《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说明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 3,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事项。
    四、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事项。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
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蔡海静                    刘凤荣                    朱广新


                                                   时间: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