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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康隆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
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同时,准则解释 15 号要求:“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
容。准则解释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
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
    2、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 15 号和准则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 15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
同的判断”的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
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
的会计政策更加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