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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隆达:康隆达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2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海静女士、独立董事
朱广新先生和公司董事陈卫丽女士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蔡海静女士为主任委员。
三位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能胜任其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会议具体召
开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审计法务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参股公司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等议案。
    2、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2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江西
天成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2022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可以依据该报告的基本财务数
据编制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出售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与其召开沟通会,就年度审计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进行了客观评估,认为其作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自聘任以来,该所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
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是
客观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因此,向公司建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落实
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计划的要求,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等报告,对上述报告的编制
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
完整的,上述报告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督促。
2022 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
理体系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查工作,针对自查中出
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指导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见面会或其他沟通方
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
交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
挥监督功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切实有效地
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和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展望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做好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持续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督导,同时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