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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2018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9-04-2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位独立董事孙永平先生、曹冰先生和董事
俞越蕾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孙永平先生为召集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审
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
极履行职责,2018 年度一共召开 5 次会议,分别是:
    1、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
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7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7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等议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3、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十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聘用的外部
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
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发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费
用为8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3)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
后,决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年报工作规程,切实履行了对公
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在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审计机构通过电话、现场沟通等多种方
式就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协商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公司年报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及时就2017年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
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年度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
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
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
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的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和投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财务总监汇报的年度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等,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8 年第一、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编制流程符合公司内控制度,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
务报表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认真审
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
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充分掌握内部审计的工作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
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方
面存在重大问题。
    5、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
内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
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明确了各岗位职责、权限和业务流程,
进一步加强对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
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
    四、总体评价
    2018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
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