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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作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五洲新春2018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4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528.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2,878.9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1,649.0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
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 1,431.1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0,217.8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已经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41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31,626.64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3.62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2018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5,846.66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 万元;2018 年度转回上期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 6,000.00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93 万元;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7,473.3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9.55 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94.0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
 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注销;子公司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注销;子公司绍兴富进机械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注销;子公司大连五洲耐特嘉轴承有限公司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已注销。
      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专
 户余额为人民币 6,940,934.31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各专户账户存续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元)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   中国建设银行新昌支行        33050165663500000090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新昌支行            371471760662                                  已销户
 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
                      交通银行绍兴新昌支行        295046100018800005748                         已销户
 司
 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162240737                6,940,934.31   活期存款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绍兴富进机械有限公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162246125                               已销户
 司                   有限公司
 大连五洲耐特嘉轴承
                      中国工商银行新昌支行        1211028029201469689                           已销户
 有限公司
                                  合计                                           6,940,934.3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和产品                                   是否变                   累计投入   是否符     项目进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大类                                         更项目                   金额(万   合计划       度
                                                           (万元)         元)
子公司五洲耐特   年产 2000 万套轴承专业
                                          否   4,150.00    4,150.00    是   建设中
嘉轴承套圈项目   配套件项目
                 年产 1580 万套高速精密
子公司森春机械
                 机床轴承套圈(部件)     否   9,545.00    9,568.02    是    完工
轴承套圈项目
                 技改项目
                 年产 50 万套高速精密数
母公司五洲新春
                 控机床轴承、冶金轧机     否   17,801.27   17,922.72   是    完工
成品轴承项目
                 轴承技改项目
子公司富立钢管   年产 1800 万支汽车安全
(富进机械)汽   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技     否   8,721.57    5,832.56    是   建设中
车零部件项目     改项目
                     合计                      40,217.84   37,473.30   是     -

      (二)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五洲新春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均已及时、准确、完整地进
 行了公告。

      (二)五洲新春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浙江五
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五洲新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唐彬                     林举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