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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0-04-2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位独立董事孙永平、曹冰和董事俞越蕾三
位委员组成。其中,孙永平为召集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位独立董事孙永平、屈哲锋
和董事俞越蕾三位委员组成。其中,孙永平为召集人,具有专业会计资格。审计
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
职责,2019 年度一共召开 4 次会议,分别是:
    1、2019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9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第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以下简称“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19 年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工作,其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
后,决定向董事会提请继续聘用天健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
    2、指导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年报工作规程,通过网络、现场沟通等多种
方式与审计机构就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了审计机构对
2019年度的审计计划、工作内容、审计重点,及时就2019年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
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
行,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年度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
求,认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
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
的经营及财务状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汇报的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情况和投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财务总监汇报的年度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等,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19 年第一、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过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掌握
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情况,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制度执行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5、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过程进行了督导,强化对内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
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
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签署页之一)



   孙永平:




                                                      2020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签署页之二)



    屈哲锋:




                                                      2020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签署页之三)



    俞越蕾:




                                                      2020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

报告》签署页之四)



    曹冰: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