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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0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进
行了充分地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情况的介绍,认真审阅了相关文件,
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
式,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孙永平、严毛新、屈哲锋
                                                               2020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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