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
              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7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9.95亿元的担保。
    ◆被担保企业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五洲新春”)、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日泰轴承”)、浙江
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春机械”)、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富立钢管”)、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昌”)、安
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越”)、安徽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徽森春”)、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四川
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新制冷”)、新昌县五龙制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五龙制冷”)、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姆轴承”)、大
连五洲勤大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勤大”)。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
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
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授信相关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一、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7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使用。
    二、2021年度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9.95亿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拟对控股子公司富日泰提供不超过 3,500 万元的担保,富日泰系公司
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 25%的股东日本双日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
本双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2)拟对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担保;
    (3)拟对全资子公司富立钢管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
    (4)拟对全资子公司合肥金昌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
    (5)拟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越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
    (6)拟对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春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
    (7)拟对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
    (8)拟对控股子公司长新制冷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担保,长新制冷系
公司间接持股 6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 35%的股东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创投”)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9)拟对全资子公司五龙制冷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
    (10)拟对控股子公司捷姆轴承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持有捷
姆轴承 75%的股权,捷姆轴承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11)拟对控股子公司五洲勤大提供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持有五
洲勤大 70%的股权,五洲勤大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
    2、同意下列子公司为五洲新春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控股子公司富日泰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
    (2)全资子公司富立钢管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担保;
    (3)全资子公司森春机械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担保;
    (4)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11,000 万元的担保。
    3、同意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
    (1)全资子公司新龙实业拟为控股子公司长新制冷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
的担保。长新制冷系新龙实业直接持股 6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 35%的股
东长虹创投,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4、本次拟担保总额为9.95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62%,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超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条件范围外的授信或担保,应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五洲新春成立于 1999 年 1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29,233.2416 万元;注册
地址为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法人代表:张峰。经营范围:生产、销
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339,547.63 万元;
净资产 189,024.03 万元;营业收入 175,399.10 万元;净利润 6,314.46 万元。
    2、富日泰轴承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100 万美元;注册地
址为浙江省新昌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法人代表:张峰。经营范围:精
密轴承、轴承套圈精车件、汽车零部件及其他机械配件生产、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2,357.22 万元;净
资产 10,957.01 万元;营业收入 10,690.98 万元;净利润 141.59 万元。
    3、森春机械成立于 2001 年 7 月 12 日,注册资本 11,285 万元;注册地址为
浙江省新昌县梅渚镇兴梅大道 38-2 号 8 幢;法人代表:张峰。经营范围:生产
销售:机械零部件、汽车配件、轴承及配件;货物进出口。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6,354.02 万元;净
资产 14,567.47 万元;营业收入 16,178.22 万元;净利润 62.06 万元。
    4、富立钢管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655 万美元;注册地址
为嵊州经济开发区城东分区;法人代表:张峰。经营范围:生产轴承钢管、轴承
套圈车件、精密轴承、汽车配件;销售自产产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或须需经审批的除外)。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6,836.99 万元;净
资产 18,014.34 万元;营业收入 17,761.62 万元;净利润 829.15 万元。
    5、合肥金昌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9 日,注册资本 6,850 万元;注册地址为安
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245 号厂房;法人代表:张峰。经营范围:轴
承及配件、汽车零部件、五金制品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6,534.70 万元;净
资产 3,102.49 万元;营业收入 14,131.66 万元;净利润-893.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
    6、安徽金越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8 日,注册资本 8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安
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法人代表:宇汝文。经营范围:轴承及其配件、
汽车零部件的制造、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3,282.76 万元;净
资产-289.02 万元;营业收入 4,279.56 万元;净利润-347.88 万元;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
    7、安徽森春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西路 666 号;法人代表:宇汝文。经营范围:轴承
及配件、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零部件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312.35 万元;净
资产 1,639.20 万元;营业收入 2,483.68 万元;净利润 50.28 万元。
    8、新龙实业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04 日,注册资本 4,308 万元;注册地址为
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五龙岙;法人代表:吴岳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
配件、汽车零部件、铜制品、机械产品、塑料制品(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43,806.70 万元;净
资产 27,022.11 万元;营业收入 40,303.90 万元;净利润 5,108.54 万元。
    9、长新制冷成立于 2005 年 10 月 20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
四川省绵阳高新区路南工业区;法人代表:吴岳民。经营范围:空调压缩机配件、
组件制造、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0,404.60 万元;净
资产 5,349.87 万元;营业收入 12,654.09 万元;净利润 297.47 万元。
    10、五龙制冷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4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注册地址为新
昌县七星街道五龙岙村;法人代表:吴晓俊。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制冷配件、
空调管组件、注塑产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931.90 万元;净资
产 676.46 万元;营业收入 2,044.20 万元;净利润 260.89 万元。
    11、捷姆轴承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23 日,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辉埠新区);法人代表:王绍忠。经营范围:轴承
的制造及营销;轴承原辅材料及设备营销;对外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
法律允许范围内,法律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4,495.86 万元;净
资产 5,578.51 万元;营业收入 10,807.07 万元;净利润 561.55 万元。
    12、五洲勤大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4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
辽宁省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法人代表:张峰。经营范围:机械设备、轴承、
液压及气压动力元件、的制造及营销;轴承原辅材料及设备营销;对外投资;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法律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8,052.63 万元;净
资产 7,678.07 万元;营业收入 1,551.60 万元;净利润-345.87 万元。
    四、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
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
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2020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9.95 亿元(除上市公司与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
的情形),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2.6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为 4.95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9%,上述担保无逾
期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1、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同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7 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
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 9.95 亿元的担保。
    2、长新制冷系公司间接持股 6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 35%的股东长虹
创投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专业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资
委;富日泰系公司持股 75%的控股子公司,另一持股 25%的股东日本双日为总
部在日本的综合商社。鉴于长虹创投和日本双日均主要以投资获益为目的,并不
实际参与长新制冷和富日泰的实际经营,因此不提供同比例担保。虽然本次长虹
创投和日本双日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但长新制冷和富日泰均信誉及经营状况良
好,且公司对长新制冷和富日泰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建设情况、经营情
况等重大事项,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
可控。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助于公司及子公
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及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