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11-01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今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
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聘任兰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 经审阅拟聘任副总经理兰娴女士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认为兰娴女士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二、本次董事会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兰娴女士的聘任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