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1-27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江苏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本次担保系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江苏今创交通
设备有限公司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及零部件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要,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此外,公司对提供担保的对象具有 100%控制权,公司能有
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关于本次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本页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