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 有关问题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1)第 287 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上海 关于对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有关问题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1)第 28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对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函》(上证公函(2021) 0483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要求,对工作函中所提及的有 关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说明如下:(如无特殊说明,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问题一、《工作函》之 1,关于印度 3C 项目。年报披露,公司投资的 3C 电子 项目,本期相关业务净利润为-10,250.90 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 少 6,150.95 万元;本期毛利率-12.20%,主要因为受印度新冠疫情影响尚未批量化规 模生产,新产品试制成本及固定成本较高所致。就印度 3C 产品行业情况,公司年 报披露称印度全年智能手机出货量与 2019 年相比仅下滑 2%,全年印度市场智能手 机出货量仍达到了约 1.5 亿部;有线电视网络的数字化,使得印度成为机顶盒的一 个巨大市场,每年市场规模超过 4,000 万台;2020 年印度可穿戴电子设备出货量同 比增长 144.3%,累计销售 3,640 万台。此外,公司在 2019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曾 表示,该项目预计在今年第三季度正式投产。 请公司补充披露:(1)3C 业务板块 2020 年具体财务数据;(2)在印度 3C 产 品行业整体景气度未有明显恶化的情况下,结合具体财务数据说明该项目亏损严重 的原因;(3)该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目前的产能利用率;(4)从生产端、销售端等 方面详细说明导致项目迟迟未能批量化规模生产的障碍;(5)截至 2019 年末已接订 单的具体执行状况;(6)2020 年全年新接订单的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1) (5)(6)发表意见。 1 【回复】 一、补充披露 3C 业务板块 2020 年具体财务数据; 3C 业务板块包含香港金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玉”)、深圳市 今鸿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今鸿安”)、金鸿运电子印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印度金鸿运”)3 个所属子公司,其详细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3C 业务板块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1,503,574.88 140,460,640.55 应收账款 21,438,640.59 153,402.37 预付款项 4,693,887.43 1,258,359.69 其他应收款 1,188,129.84 1,140,318.14 存货 33,745,336.36 其他流动资产 58,266,250.26 52,846,822.26 流动资产合计 200,835,819.36 195,859,543.0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12,712,979.53 559,525.96 在建工程 210,057,502.29 349,885,865.41 无形资产 15,559,835.67 15,644,160.09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71,085.03 5,851,711.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2,101,402.52 371,941,262.49 资产总计 542,937,221.88 567,800,805.5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95,967,292.58 37,150,030.78 合同负债 4,246,312.17 应付职工薪酬 3,841,906.07 2,797,199.63 应交税费 588,249.86 817,625.07 其他应付款 565,917,386.52 551,550,817.50 其他流动负债 764,336.19 流动负债合计 671,325,483.39 592,315,672.98 负债合计 671,325,483.39 592,315,672.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5,284,501.73 25,284,501.73 其他综合收益 -18,147,605.29 -16,783,194.38 未分配利润 -135,539,937.95 -33,030,954.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8,403,041.51 -24,529,647.48 少数股东权益 14,780.00 14,780.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8,388,261.51 -24,514,867.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42,937,221.88 567,800,805.50 2 3C 业务板块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3,174,831.73 151,786.17 其中:营业收入 63,174,831.73 151,786.17 二、营业总成本 163,193,884.04 33,030,427.28 其中:营业成本 70,193,356.40 1,182,050.66 税金及附加 26,844.49 - 销售费用 590,807.07 7,414.35 管理费用 32,336,249.62 24,859,819.01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60,046,626.46 6,981,143.26 其中:利息费用 20,565,847.60 9,602,479.35 利息收入 3,361,868.36 877,444.01 加:其他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11,996.96 -40,011.9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0,731,049.27 -32,918,653.08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92,146.74 112,301.7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0,823,196.01 -33,030,954.83 减:所得税费用 1,685,787.1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2,508,983.12 -33,030,954.8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64,410.91 -16,783,194.38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64,410.91 -16,783,194.38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3,873,394.03 -49,814,149.21 二、补充披露截至 2019 年末已接订单的具体执行状况。 2019 年,印度 3C 业务尚处于建设阶段,截至 2019 年末,接到客户的手机、电 源板等小批量生产线调试订单共 15 万台(片),部分未收取费用,收取费用的订单 总加工费收入约 15 万元人民币,2019 年完成交付 14.91 万台(片),剩余 2020 年完 成交付。 三、补充披露 2020 年全年新接订单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在《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中披露:截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与 IPCL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华勤”)、Sprocomm India Technologies Co., Ltd、九洲(香港)多媒体有限公司、Inone Smart Technology (India) 3 Private Limited、Reliance Retail Limited、Intex Technologies(India) Limted 等 6 家主要 客户签订了合作协议。截至 2020 年末,印度金鸿运已正式向其中 5 家供货,因受印 度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客户合作方式或期限有所调整;另外 1 家至今未正式供 货合作的客户,系因其项目调整,新项目商务条款目前仍尚在沟通中,计划将在 2021 年内下达正式定单。 除上述 6 家客户之外,截至 2020 年末,印度金鸿运又拓展新增了多家客户:与 麦格米特电子印度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辉烨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等业内知名 企业或其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与 Imagine Marketing Private Limited、Mobi-In Designs Private Limited 等印度本地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已向上述部分客户正式供货。 印度金鸿运 2020 年全年承接订单与实际执行情况如下(为准确地反映印度金鸿 运承接订单与实际执行情况,公司按照产品数量口径进行统计): 2020 年印度金鸿运原议定承接订单约为 1100 万台(片),当年实际完成下单量 约 292.60 万台(片),包括智能手机及 PCBA、功能手机、机顶盒及 IOT 模块等,2020 年完成交付 219.86 万台(片)。 2020 年度,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均发生重大变化,因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印 度金鸿运与部分客户建立的合作,发生了调整,其中印度金鸿运与中国品牌客户 A 议定的 500 万台【产品 1】项目,因印度政府招标政策调整,限制或取消部分企业中 标,导致该订单处于停滞阶段;与中国品牌客户 B 议定的 200 万台【产品 2】,因印 度疫情等多项因素,客户为规避风险,暂时搁置了该项目。截至回复日,印度金鸿 运与上述客户为保持良好的信任和合作关系,经协商后正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此外,其他部分客户也因印度疫情及全球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变 更合作方式,或用其他业务替代原定业务,但总体基本按照原订单计划执行。 同时,印度金鸿运为降低公司资金占用、规避风险,业务策略有所调整,通过 与客户协商等方式,使目前绝大部分业务采取客户直接提供原材料进行受托加工, 而非 BUY-SELL(购买原材料加工生产再销售)模式。 4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0 年度 3C 业务板块经营未达到预期,主要系受印度疫 情等因素影响导致订单量减少,及印度卢比对欧元等外币出现大幅贬值产生大额汇 兑损失所致,公司披露的 3C 业务板块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 问题二、《工作函》之 2,关于原材料涨价。年报披露,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 种类较多,原材料采购成本受到铝、钢等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一定影响,如果原 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21 年至今,铝、钢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请公司结合财务数据、生产经 营情况等,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原材料涨价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并说明有无应对措施。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铝板、铝型材、不锈钢、聚氯乙烯贴膜、电器 件、厨房配件、门机构配件、锁组成配件等。其中铝板、铝型材、不锈钢等属于大 宗原材料,其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上述大宗原材料价格每上升 10%分别对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份经营业绩的敏感分析测算如下: 占主营业务 成本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项目 原材料成本 成本比例 变动幅度 毛利变动 毛利变动幅度 2021 年 1-3 月 铝板 2,504.11 3.81% 0.38% 250.41 0.85% 铝型材 3,298.47 5.02% 0.50% 329.85 1.12% 不锈钢 1,368.20 2.08% 0.21% 136.82 0.47% 2020 年 铝板 9,816.77 3.68% 0.37% 981.68 0.88% 铝型材 12,210.53 4.58% 0.46% 1,221.05 1.10% 不锈钢 6,955.00 2.61% 0.26% 695.50 0.62% 注:未包含不以重量作为计量单位且难以折算为重量单位的同品类物料。 通过上表敏感分析,公司采购的铝板、铝型材、不锈钢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约 11%左右,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相对较低,上述每项大宗材料单位价格每上升 10%, 5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约下降 0.47%-1.12%之间,大宗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业 绩的影响相对较小。由于公司物料一般有一定量的安全库存及订货周期的提前量安 排,公司物料入库价格与市场最新价格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市场价格传导给公司 存在一定的滞后性。经测算,2021 年 1 至 4 月份,上述大宗原材料出库加权平均价 格相较 2020 年度上升幅度约在 9.5%左右,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下降在 2.5%左 右。 公司轨道交通车辆电气、设备、内装等产品属于客户高度定制化产品,新订单的 招投标价格测算均以当前最新市场成本价格为基础,成本上升的影响自然将层层传 递到最终客户。 自 5 月中旬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已关注到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升的情况,采取了 一定的宏观政策调控。目前,相关大宗商品的价格已有较大幅度的回落。 此外,对今年以来原材料上涨的情况,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通过加 强内部管理,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消化抵消一部分成本上升压力,并与 公司供应商、客户加强互动,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将压力层层分解,将相关影 响尽可能降至最低。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截至目前原材料涨价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但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影响相对较小,主要原因系铝、 钢等大宗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相对较低,且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将大宗材料 涨价压力层层分解,将相关影响降至最低。 问题三、《工作函》之 3,关于应收账款账龄。根据公司年报披露的应收账款账 龄明细表推算,公司应收账款的平均账龄有所增长。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收账 款平均账龄增长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应收账款后续收款难度是否较往年有所增加, 后续拟如何应对;(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是否发生变 化。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 【回复】 一、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平均账龄增长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应收账款后续收款难 度是否较往年有所增加,后续拟如何应对。 1、应收账款 2020 年较 2019 年账龄变动情况如下: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 变动比率 1 年以内 200,589.20 194,052.14 6,537.06 3.37% 1至2年 28,932.45 12,651.34 16,281.11 128.69% 2至3年 4,607.44 3,023.64 1,583.80 52.38% 3至4年 1,452.20 2,648.56 -1,196.37 -45.17% 4至5年 1,832.03 3,156.53 -1,324.50 -41.96% 5 年以上 5,327.99 2,928.33 2,399.66 81.95% 合计 242,741.31 218,460.53 24,280.78 11.11% 1 年以上合计 42,152.11 24,408.39 17,743.72 72.70% 1 年以上占比 17.37% 11.17% 73.08% 通过上表比较分析,2020 年较 2019 年应收账款总额有所增加,增加区间主要集 中在 1 年以上,占总体增加额的 73.08%,具体主要是 1 至 2 年、2-3 年、5 年以上账 龄段增加所致。 (1)1 至 2 年账龄段增长的前十名客户、变动情况、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列示 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变动额 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 31 日 31 日 1 客户 1 5,392.30 167.96 5,224.34 1-2 年账龄段期末余额较 2 客户 2 2,591.36 1,747.48 843.88 期初增加较大的前十名 3 客户 3 1,328.30 1.75 1,326.54 客户,主要集中在地铁 4 客户 4 1,305.20 - 1,305.20 项目,增加原因主要系 5 客户 5 1,287.77 - 1,287.77 客户应收各最终用户的 6 客户 6 1,247.16 - 1,247.16 货款回笼延迟所致。 7 客户 7 1,222.94 - 1,222.94 客户中,客户 3 为国外 8 客户 8 999.50 260.60 738.89 知名企业,客户 8 为国 9 客户 9 972.66 - 972.66 外地铁公司,其他客户 7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变动额 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 31 日 31 日 均为大型国企或央企。 这些客户均信誉良好, 并与公司保持长期业务 10 客户 10 938.97 - 938.97 合作关系,发生信用损 失的可能性较小,公司 后续持续催收。 合计 17,286.14 2,177.80 15,108.34 (2)2 至 3 年账龄段增长的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列示如 下: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月 变动额 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 月 31 日 31 日 项目交付后,客户提出其 他技改要求,经与客户多 次沟通并采取相应技改措 施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已 1 客户 11 623.93 - 623.93 重新向客户提出付款申 请。客户 11 为信誉良好的 国企,发生信用损失的可 能性较小。。 客户要求与提供的机车培 训等售后服务工作完成后 一并结算,目前已完成相 关工作,已向客户提出付 2 客户 12 571.53 - 571.53 款申请。客户 12 为信誉良 好的国企,与公司保持长 期业务合作关系,发生信 用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补充协议规定,先通过政 府审计后再付预验收款导 致付款周期延长,目前已 3 客户 13 543.27 - 543.27 通过政府审计,客户正在 申请付款流程中,客户 13 为信誉良好的国企,发生 信用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合计 1,738.72 - 1,738.72 (3)5 年以上账龄段增长的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列示如 下: 8 序号 客户名称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变动额 增加原因及后续应对 月 31 日 月 31 日 该客户为国外企业,财务困 难,公司与客户多次就偿付 计划进行磋商,目前尚无进 展。因客户欠款时间 5 年以 1 客户 14 2,172.83 - 2,172.83 上,公司综合判断货款回收 可能性较小,谨慎考虑已全 额计提信用损失。公司后续 持续关注客户财务状况并 向其追索债权。 通过上表分析,应收账款平均账龄增长主要是 1-2 年、2-3 年及 5 年以上账龄段 增加较大。对 1-2 年账龄段变动较大的前十名客户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地铁项目且客 户多为国有企业和国外知名企业,增加较大主要系客户应收各最终用户的货款回笼 延迟所致,因国有企业和国外知名企业有较好的信用且与公司持续发生业务,货款 回收发生信用损失风险较小。2-3 年及 5 年以上账龄段变动较大的客户主要集中在子 公司今创车辆,今创车辆主要生产轨道交通电力机车,因交付后设备技改及售后服 务周期长等原因导致回款账期较长,除客户 14 财务困难收回可能性较小外,其他客 户都是国内各地方国有大型地铁公司,其回款风险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应收账款平均账龄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轨道交通行业宏观 经济条件、下游客户经济状况、及客户对电力机车技改等要求延迟付款等多种因素 影响,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 二、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是否发生变化。 从销售政策来看,公司主要为轨道交通车辆提供内装、设备等配套产品,下游 客户主要为中国中车下属整车制造企业,以及阿尔斯通、庞巴迪等全球知名企业, 行业所属的产品特征决定了客户的生产周期、回款及付款周期较长,导致公司与客 户的结算周期较长,从而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应收款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轨道交 通行业的整体资金环境、产品最终用户的付款情况将直接影响公司客户的现金流状 况,进而影响公司货款的回收情况,如前述 1-2 年账龄段客户应收账款增加所述主要 9 系客户应收各最终用户的货款回笼延迟影响客户的现金流状况导致无法在信用期内 及时付款。 公司境内、境外客户主要信用政策为:境内客户的信用政策通常为 3-6 个月,境 外客户的信用政策通常为 60-90 天。2019 年期末较 2020 年期末 1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 额占总金额比例由 11.17%提高到 17.37%,增加 6.20%,主要增加账龄段是 1-2 年且多 集中在地铁项目,主要系产品最终用户货款回笼延迟所致。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政 策、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的销售政策及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平均账龄增长主要原因是轨道交通行业宏观经济条件、下游客户 经济状况、及客户对电力机车技改等要求延迟付款等多种因素影响。 问题四、《工作函》之 4、关于合同质保金。年报披露,公司 2020 年末合同质 保金账面余额为 4555.86 万元,同比增加 32.69%。公司对其计提的减值准备比例为 10.6%,该比例相比 2019 年末的 5.86%有较大幅度增长。请公司详细说明 2020 年 末合同质保金金额与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均有所增加的原因,产品质保政策是否发生 改变。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 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根据合同资产核算要求,公司期末主要对能明确区分的特 种车辆、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根据合同约定质保期及质保金比例合理确 认合同资产,因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需取决于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等因素影响,不仅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因素故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政策是对 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0 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质保金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额 变动比例 账面余额 4,555.86 3,433.54 1,122.32 32.69% 减值准备 482.97 201.21 281.77 140.04% 减值比例 10.60% 5.86% 4.74% - 2020 年末合同质保金金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122.32 万元,主要系境外子公司今 创交通设备(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本期新增 378.04 万元 ,境内公司针对特种车辆及 起重设备等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 2020 年度新增合同收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计提质保 金增加 1,053.09 万元,转回以前计提 308.81 万元,导致本期较上期净增加 1,122.32 万 元所致。 2020 年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81.77 万元,2020 年末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10.60%较 2019 年末计提比例 5.86%增加 4.74%,主要原因系 2019 年末 1 年以内账龄段合同质保金 1,849.07 万元尚未到期,转至 2020 年 1-2 年账龄段, 计提比例由 3%提高至 10%导致减值准备计提增加 129.43 万元;2019 年末 1-2 年账龄 段合同质保金 1,275.66 万元尚未到期,转至 2020 年 2-3 年账龄段,计提比例由 10% 提高至 20%导致减值准备计提增加 127.57 万元;因账龄增长原因导致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增加 257.00 万元,其他 24.77 万元系本年新增与转回以前合同质保金计提减值变 化影响。 公司特种产辆的质保政策主要是产品交付且验收合格后一至二年,合同约定质 保金比例在 5%至 10%之间;起重设备的质保政策主要是自验收合格发证后一至两年, 合同约定质保金比例在 3%至 10%之间。报告期内产品质保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0 年末合同质保金金额较 2019 年末增加主要系本期新 履行合同按约定比例计提质保金增加所致,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增加主要系未到期质 保金账龄延长按相应账龄段计提比例计算减值准备增加所致,报告期内产品质保政 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11 (此页无正文,系《关于对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中有关问题的回复》之盖章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