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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2020-05-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以下简称“永冠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永冠新材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9]197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64.790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41,647.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995.1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053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995.18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
产7,380万平方米水性PVC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4,200万平方
米无溶剂天然橡胶布基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000万平方米
水性美纹纸胶带胶粘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和“研发总部建设项目”,项目投资
总额为35,99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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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17,435.98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含税)2,170.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
收益302.0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16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8,861.05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961.0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14,900.00万元。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上述募集资金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将按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计划投入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
度范围内董事会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投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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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
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
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
事已经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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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

    (二)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督促公司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兴业证券同意永冠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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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伟朝                     陆晓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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