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6-12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崔志勇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5%;财务总监石理善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18%;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杨德波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3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崔志勇先生、石理善先生、杨德波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年 1 月 3 日期间(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所
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62,500 股、75,000 股和 75,000 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
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公司监事崔志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石理善先生和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杨德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相关信息公
告如下: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量(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崔志勇                                    250,000            0.15% IPO 前取得:250,000 股
              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石理善                                    300,000            0.18% IPO 前取得:300,000 股
              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杨德波                                    300,000            0.18% IPO 前取得:300,000 股
              员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杨德波                 300,000              0.18% 杨上志、杨德波为父子关系
               杨上志                 396,600              0.24% 杨上志、杨德波为父子关系
                 合计                 696,600              0.42% —


           上述董监高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崔志勇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7/7 ~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62,500 股    0.038%                          2021/1/3      格          得          金需求
                                    过:62,500 股

石理善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7/7 ~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75,000 股    0.045%                          2021/1/3      格          得          金需求
                                    过:75,000 股

杨德波      不超过:     不超过:                        2020/7/7 ~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75,000 股    0.045%                          2021/1/3      格          得          金需求
                                    过:75,000 股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崔志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上承诺在发
行人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石理善先生、杨德波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
诺:
     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
将相应调整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锁
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以上承诺在发行人
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3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
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