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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永冠新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08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23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 24
议案十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5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26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
议案十三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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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
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二、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出席
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在表决
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出席的,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
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
言要求;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
拒绝其入场。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
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
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
文件。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六、会议期间,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举手向会议主
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范围仅限于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超出此限的,主持人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应答者
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发言时应报股东名称。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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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时间
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
干扰其他股东的表决。
    十、与会人员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
并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正常
发言及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
门予以查处。
    十一、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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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14:00
会议登记方法: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
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
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3:30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新民
会议议程:
一、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登记,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正式开始(14:00),会议签到终止;宣布现场出席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宣读会议议案并进行审议;
五、   推举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
七、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宣读;
八、   休会;
九、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统计网络和现场合并表决结果;
十、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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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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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
战略和年度重点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
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
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团结带领经营层和全体员工,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
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职,推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稳步发展。全年共实现营业总
收入 24.14 亿元,同比增长 12.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 亿元,
同比增长 18.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0 亿
元,同比下降 18.66%。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12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可转换债券发行等重大事项。在此过程
中,独立董事均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
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12 次会议、审议 58 项议案。会议讨论如下
议案并作出决议:

     会议时间与届次                                 审议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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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12、审议《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13、审议《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
议                           务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18、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9、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21、审议《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2、审议《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名称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2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2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6、审议《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
                            审议《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
                            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
                            施地点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
                            案》;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有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增资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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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均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行。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审议 32 项议案。会议讨论如下议案并
作出决议:

 会议时间与届次                                 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0 日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召开 2020 年第一
                     主体承诺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大会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18 日
                     11、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召开 2019 年年度
                     12、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股东大会
                     13、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6、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名称的议案
                     1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20、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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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选举吕新民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郭雪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江海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杨德波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洪研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盛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1    选举程志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2    选举孙红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3    选举王贤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2-1    选举崔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2    选举刘荣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0 年 6 月 15 日
召开 2020 年第二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
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证券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
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
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
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工作的展望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在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以股东利益最
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投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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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以更好的业绩表现回报股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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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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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对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的基本评价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
有效监督。

    监事会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诚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十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1、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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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 2020 年度
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名称的议案》、《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0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调
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7、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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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9、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进
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10、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永冠新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
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
计划和公司的盈利预测,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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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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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
板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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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经公司 2020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1]2997
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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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
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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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
具中汇会审[2021] 299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主要财务指标完成
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资产: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合计 339,511.2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占总资产的 61.76%;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 38.24%,其中:固定资产(不含在建
工程)占总资产的 14.77%,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 23.48%。母公司资产
负债率 44.69%。

    二、营业收入: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1,407.8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58%;其中:国际市场销售收入 158,632.95 万元,同比增长 12.56%;同期国
内市场销售收入 82,774.87 万元,同比增长 12.63%。

    三、净利润:2020 年实现营业利润为 19,607.1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85%;利润总额为 19,559.6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49%;净利润为
17,550.1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7,550.1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8.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998.5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66%。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21,518.0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22%;

    五、股东权益:2020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155,687.05 万元,
比上年末增长 14.04%。

    六、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62,415.44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465.00 万元(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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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为 128,391,973.58 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839,197.36 元,以及报告
期内因实施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 24,988,740.60 元,加上以前
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384,085,993.84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4,650,029.46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
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6,591,604 股,以此计
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318,320.80(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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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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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0.5 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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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及 2021 年度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 2021 年
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8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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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
述借款预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
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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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应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
拟开展针对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
实际需求情况,按照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计算,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
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5)。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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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将会
持续震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
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
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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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
计职责,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
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
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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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经营生产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
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
具体变更如下:
     变更前:“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胶带,包装装潢印刷(限
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
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离型膜、包装材料,编织物
及其制品制造,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变更后:“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生产胶带,医疗器械,包装装
潢印刷(限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
品、胶带原纸,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离型膜、包
装材料,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结果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围: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         围:在新材料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研发,
生产胶带,包装装潢印刷(限分支经营),       生产胶带,医疗器械,包装装潢印刷(限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分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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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胶制品、日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销售橡胶制品、粘
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离型纸,化          胶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胶带原纸,
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纺织品、        离型纸,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
离型膜、包装材料,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品)、纺织品、离型膜、包装材料,编织物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及其制品制造,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