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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冠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转债代码:113612            转债简称:永冠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冠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20.79 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20.59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 年 6 月 15 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开发行 5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2,000.00 万元,期限 6 年。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永冠转债”,债券代码“113612”。“永冠转债”存续期自 2020 年
12 月 8 日至 2026 年 12 月 7 日,转股期自 202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2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
始转股价格为 20.79 元/股。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1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及《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0)。
    根据《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
冠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因此,“永冠转债”
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永冠转债”发行之后,若公
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
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派发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调整
前转股价 P0 为 20.79 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
配方案,每股现金股利 D 为 0.2 元/股,因此计算调整后转股价 P1=P0-D=20.79
元/股-0.2 元/股=20.59 元/股。
    因此,“永冠转债”转股价格由 20.79 元/股调整为 20.59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将于本次现金分红的除息日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