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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永冠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 17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4
议案八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3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 24
议案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 25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7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开展 2022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27
议案十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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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
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二、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出席
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如迟到,在表决
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出席的,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
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
言要求;迟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
拒绝其入场。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
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
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等
文件。
    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六、会议期间,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举手向会议主
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的范围仅限于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超出此限的,主持人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应答者
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发言时应报股东名称。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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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时间
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
扰其他股东的表决。
    十、与会人员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
并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正常
发言及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
门予以查处。
    十一、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
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
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
进入会场参会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
座次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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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星期五)14:00
会议登记方法: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
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
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
准。
会议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上午 9:30-13:30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新民
会议议程:
一、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登记,参会人员签到;
二、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正式开始(14:00),会议签到终止;宣布现场出席股
东和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宣读会议须知;
四、   宣读会议议案并进行审议;
五、   推举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投票表决;
七、   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宣读;
八、   休会;
九、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统计网络和现场合并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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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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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永冠众诚新材
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
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
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
董事会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团结带领经营层和全体员工,按照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年
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职,推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稳步发展。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
38.40 亿元,同比增长 5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 亿元,同比增
长 28.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8 亿元,同比
增长 56.79%。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 14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可转换债券发行等重大事项。在此过程中,
独立董事均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
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14 次会议、审议 55 项议案。会议讨论如下
议案并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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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产
会第九次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   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议                              2、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会第十次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案
    议                              2、关于 2021 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 3 项议案:
                                    1、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三届董事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     2021 年 4 月 6 日    2、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会议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     2021 年 4 月 26 日   10、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会议                              11、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4、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的议案
                                    1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021 年 5 月 13 日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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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三次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审议通过 1 项议案:
会第十四次     2021 年 8 月 16 日
                                    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     2021 年 8 月 17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4 项议案:
                                    1、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会第十六次     2021 年 9 月 3 日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审议通过 1 项议案:
会第十七次     2021 年 9 月 10 日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
  会议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审议通过 1 项议案:
会第十八次     2021 年 9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会议                              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第十九次     2021 年 10 月 7 日
                                    2、关于推举公司财务总监石理善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
  会议
                                    书职责的议案
                                    审议通过 10 项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
会第二十次    2021 年 10 月 15 日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会议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9、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董事
                                    1、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会第二十一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4 项议案: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2、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其下属
会第二十二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全资公司增资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上述会议中,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均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运行。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审议 32 项议案。会议讨论如下议案并
作出决议: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 3 项议案
                                    1、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投资兴建环保可降解新材料生
2021 年第一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2021 年 3 月 12 日   2、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大会                            案
                                    3、关于 2021 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 3 项议案
                                    1、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2021 年第二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2021 年 4 月 22 日   2、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大会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 13 项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0 年年度
               2021 年 5 月 18 日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 4 项议案
                                    1、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21 年第三                         2、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次临时股东     2021 年 9 月 22 日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大会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 9 项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2021 年第四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次临时股东    2021 年 11 月 17 日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大会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9、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一次
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证券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
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
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
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工作的展望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在进一步明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继续以股东利益最
大化为着眼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支撑,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为保障,优化投资结
构,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以更好的业绩表现回报股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对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的基本评价

    2021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
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公司监事会积极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此外,
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现场会议),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监督事
项无异议。

    二、本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九次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会第八次会     2021 年 3 月 1 日    案
    议                              2、关于 2021 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 3 项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会第九次会     2021 年 4 月 6 日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                              2、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审议通过 15 项议案:
会第十次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                              2、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
                                    业务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审议通过 1 项议案:
会第十一次     2021 年 8 月 16 日
                                    关于提前赎回“永冠转债”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     2021 年 8 月 17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1、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三届监事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     2021 年 9 月 3 日
                                    2、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会议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审议通过 1 项议案:
会第十四次     2021 年 9 月 27 日   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会议                              股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 8 项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第三届监事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会第十五次    2021 年 10 月 15 日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会议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8、关于制定《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通过 2 项议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会第十六次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会议
                                    2、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日
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

    3、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议了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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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分别对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
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监事会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 年度,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
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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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
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
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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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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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经公司 2021 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2]3285 号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
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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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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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
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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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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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
具中汇会审[2022]328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
况报告如下:

    一、总资产: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合计 470,552.85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
总资产的 54.98%;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 45.02%,其中:固定资产(不含在建工
程)占总资产的 23.44%,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 21.57%。母公司资产负
债率 34.94%。

    二、营业收入: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84,004.8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9.07%;
其中:国际市场销售收入 266,274.34 万元,同比增长 67.86%;同期国内市场销售
收入 117,730.47 万元,同比增长 42.23%。

    三、净利润:2021 年实现营业利润为 25,577.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0.45%;
利润总额为 25,133.9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8.50%;净利润为 22,551.70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28.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22,551.20 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 2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8,813.1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6.79%。

    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2021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1,206.99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4.39%;

    五、股东权益:202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222,131.89 万元,比
上年末增长 42.68%。

    六、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81,210.66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950.50 万元(母公司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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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为 42,414,721.72 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241,472.17 元,以及报告期
内因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 33,318,320.80 元,加上以前年
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474,650,029.4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9,504,958.2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 元(含
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1,129,871 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38,225,974.20(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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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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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公司编制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3286 号)对该报告进行鉴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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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理财
额度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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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 2022 年
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2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
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7)。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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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拟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55.4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
述借款预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
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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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应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
拟开展针对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
实际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2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28)。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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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开展 2022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将会
持续震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
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
人民币 45 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2022 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
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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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
计职责,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
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
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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