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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7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永冠”),系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927.73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310,352.77 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5,879.33 万元,分别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9.72%和 29.66%。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江西永冠拟以部分自有生产设备及设施与远
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


                                     1
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为便于江西永冠顺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金额内办理融资租赁和连带责任担保相关业务的具体事
宜。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
14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本次担保金额在授权额度
范围内。
       公司于 2022年 7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融资租赁
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1年9月1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3)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4)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5)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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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远东宏信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
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3月1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9591817863B

    (3)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经济开发区渊山岗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吴毓成

    (5)注册资本:21,200万元人民币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1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7)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
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
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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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西永冠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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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332,931.15                     351,947.89
          负债总额                     229,646.05                     192,375.06
           净资产                      103,285.10                     159,572.83
            项 目                       2021年度                     2022年1-3月

          营业收入                     333,827.78                     90,500.68
           净利润                       16,297.40                      6,256.15

   注: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2022年1-3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与远东国际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
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江西永冠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
其融资能力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进
行控制,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综上,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事项并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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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有效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
道,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进行融资租赁交易,不影
响公司设备的正常使用,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事项并为该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10,352.77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139.72%。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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