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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31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以电话、传真、电

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

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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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符合《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连冠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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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
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
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

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

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

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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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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