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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冠新材: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2022-11-29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员工

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鉴

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存续期

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

入公司股票 3,234,890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94%,成交均价约为 24.96

元/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80,738,341.65 元,剩余金额用于支付交易佣金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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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用,不再购买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4)。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到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公司股票 3,234,89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69%,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安排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届满,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

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出售或转出所购买的公司股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

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定向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即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

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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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存续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

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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