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锦和商业经 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数娱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上海茶陵北路 20 号房产, 运营“越界X2 创意空间”园区,拟参与竞拍该项房产使用、占有、收益权,有 利于公司长期运营管理“越界X2 创意空间”,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数娱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竞拍该项房产使用、 占有、收益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