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业: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02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敏、李志强及董事李虹三名成员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潘敏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
议,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题
1 2020/1/17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 1-9 月财务报告》等 2
六次会议 个议案
2 2020/4/15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报告》等 3 个议案
七次会议
3 2020/4/29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次会议
4 2020/8/20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九次会议
5 2020/9/15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十次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6 2020/10/26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审议通过《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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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对担任审计任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审
查,并就公司审计有关事项,听取会计师的工作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的事项,并
提出了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机构出具 2019 年 1-9 月审计报告、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
取了会计师的意见,并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与讨论。
在审计机构出具最终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并
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及时沟通,
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程序、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后,从独立性
和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做出了评价。根据
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向审计机构支付的审计服务费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数额一致。
(三)指导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自
评工作。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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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以定期报告审计、内部审计、内控自评、外部审计机构评价、审计机构聘任
等为工作重点,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2021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指导、监督、督促、评价等
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潘敏 李志强 李虹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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