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锦和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4-16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 2021 年 4 月 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租赁合
同履约担保的议案》等议案,2021 年公司提供了如下对外担保:
    1、2021 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史坦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锦羽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劲佳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静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锦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向各物业出租方继续提供租赁合同履
约担保。
    2、南京广电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
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7
日止,南京广电集团文化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广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为前述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反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作为南京广电
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 49%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即
为南京广电集团文化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广电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而可能实际支付的全部担保代偿款项的 49%的部分提供反担
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南京广电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支行借款已全部结清,公司的银行借款反担保承诺履行
完毕。
    3、根据 2018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腾锦文化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腾锦”)向浙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额为人民币
                                    1
1500 万元的贷款,上海腾锦的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即
公司按持股比例 40%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借
款余额为 0 万元,按公司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公司应承担的银行借款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0 万元。
    4、报告期内,除上述发生的担保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提供的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
要,所有担保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的行
为,担保所涉及的债务未出现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陆凯薇                     吴建伟                      潘    敏




                                                   2022 年 4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