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82 公司简称:锦和商管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元(含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72,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3,95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形成议案提 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锦和商管 603682 锦和商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WANG LI(王立) 严一丹 电话 021-52399283 021-52399283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 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68号锦和 中心18楼 中心18楼 电子信箱 dongban@jinhe.sh.cn dongban@jinhe.sh.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5,983,890,281.38 5,357,244,318.70 11.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93,367,001.27 1,129,504,765.93 5.65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520,665,715.36 409,848,843.53 2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3,270,797.76 66,665,944.96 -5.09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019,807.25 45,518,522.37 -18.67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3,979,898.86 93,420,903.00 161.16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5.45 6.11 减少0.66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14 -7.14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14 -7.14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9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数量 境内非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58.00 274,050,000 274,050,000 无 0 人 上海锦友投资管理事务所 其他 4.00 18,900,000 18,900,000 无 0 (有限合伙) 苏州华映文化产业投资企业 其他 1.79 8,450,084 0 未知 (有限合伙) 常熟华映光辉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 公司-常熟华映东南投资有 国有法 1.57 7,399,916 0 未知 限公司 人 无锡华映文化产业投资企业 其他 1.38 6,500,084 0 未知 (有限合伙) 邵华均 境内自 0.98 4,619,916 0 未知 然人 境内非 上海同祺文化艺术发展有限 国有法 0.44 2,100,168 0 未知 公司 人 境内自 周桐宇 0.36 1,679,832 0 未知 然人 境内自 王强 0.30 1,394,000 0 未知 然人 境内自 陈峰 0.28 1,324,200 0 未知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锡华映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华映 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常熟华映东南投资有限 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锦 友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与上述其他前十名股东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 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