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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2-28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 16 号》(财会〔 2022〕31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

     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

     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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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
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
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
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
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
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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