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一、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3 年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陆凯薇 吴建伟 潘 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