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92,950,000 股,占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锦和商管”)股本总数的 62%,限 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为 472,5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72,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0 股,公司所有股份将实现全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根据《招股说明书》,截至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2 个限售股股东仍有部分 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其中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友投资管理事务所 (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 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2020 年上市发行价为 7.91 元/股,公司自上市以来三 次实施现金分红合计达 0.82 元/股,故限售股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 不低于 7.09 元/股。上述所指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指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0 日期间。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5 号)核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 管决定书[2020]100 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450 万股, 1 并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 股本 378,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472,500,000 股。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为 472,5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472,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0 股,公司所有股份将实现全流通。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占公司总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本比例 锁定期 数量(股) (%) 1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4,050,000 58.00 36 个月 2 上海锦友投资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18,900,000 4.00 36 个月 合 计 292,950,000 62.00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为 472,5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472,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0 股,公司所有股份将实现全流通。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 对其所持股份锁定情况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 2 年内,本公司/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上海锦和投资 总数的 10%,两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本公司/ 制人郁敏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 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5、除此之外,本公司/本人还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未来不时 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 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存在不同之处,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若本公司 /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 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 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公司/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本人将 在获得收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 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 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3 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 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3、本企业持有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 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4、除此 之外,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上海锦友投资管理事务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所(有限合伙)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 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若该等规定与上述承诺 存在不同之处,本企业将严格按该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 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 锁定期三个月。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 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 益的五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 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和商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 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 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 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锦和商管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信建投证券对锦和商管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92,9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62%, 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总股本为 472,5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72,5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0 股,公司所有股份将实现全流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 (三)本次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剩余 序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限售 号 股东名称 量 总股本比 数量 股数 例(%) 量 1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74,050,000 58.00 274,050,000 0 上 海 锦 友 投 资 管 理 事务 所 2 18,900,000 4.00 18,900,000 0 (有限合伙) 合计 292,950,000 62.00 292,950,0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92,950,000 -292,95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79,550,000 292,950,000 472,500,000 5 股份合计 472,500,000 0 472,5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