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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华新材: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2020-01-16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2
日、2019 年 7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的议案》。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 89 号的土地、房产及设施附属
物等被列入政府动迁计划,公司与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和上海市松江第一房
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了拆迁协议,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
183,143,373.00 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2019 年 7 月 11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9-035)。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6日、9月26日、11月1日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
支付的拆迁补偿款18,314,337.30元、10,000,000.00元、20,000,000.00元。详见公
司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39、2019-046、2019-054)。
    2020年1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支付的拆迁补偿款
30,000,000.0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78,314,337.30元。

    本次土地收储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对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
响。具体情况须视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补偿款的支付进度予以确认,公司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