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三得应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股则》以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求,我们对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提交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三得应用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同比例增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和必要的沟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 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岱松、余英丰、吴小萍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