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2-19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0-05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已经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进行了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被激励对象;
2、公司对于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按有关规定登记于《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
3、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自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就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光忠明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0 0
2 孙亚云 激励对象光忠明配偶 2,100 2,100
3 蔡振乐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10,000
4 陆莉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400 12,400
5 吴林群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600 30,600
6 王樱璇 激励对象吴林群配偶 1,200 0
7 张二忠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900 9,900
8 周杨威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500 38,500
9 周海媚 激励对象李良松配偶 0 29,900
10 吴传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0 1,900
11 叶镇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700 6,700
12 周德标 监事 0 300,000
13 李金全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0 15,200
14 谷连祥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0 500
15 刘艳 激励对象谷连祥配偶 7,300 7,300
16 马晓刚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600 6,600
公司监事周德标先生由于自身资金需要,在自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了其持有的 300,000 股股票,周德标先生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提前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2020 年 7 月 25 日、2020
年 11 月 23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
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晶华新材关于监事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和《晶华新材关于监事减
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声明,其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是基于对市场的独
立判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不是基于知晓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
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
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对市场的独立判
断而进行的投资行为,不是基于知晓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
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