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6-2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
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 30,000 股调整为 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7.97 元/股调整为 5.70 元/股。调整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合理。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资料,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 1 人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取消该名离职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回购注销该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2,000 股,回购价格为 5.70 元/
股。回购对象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确定依据充分。


    三、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数量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对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0,000股调整为910,000股。
(以下无正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