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核查意见2022-02-2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
定,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79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所需的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602,300 股。公司对各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