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6-3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上海晶
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核查
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
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 101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包含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且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对上述 10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27,92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对象名单无误,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确定依
据充分。
(以下无正文)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