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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华新材:晶华新材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2-12-01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
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已于
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
日。

    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